【人事室公告】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9日發布「3月20日起,COVID-19輕症免通報、免隔離,改為0+n自主健康管理」,學校教職員工相關請假事宜一案
發佈日期 :
2023-03-29
【人事室公告】
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9日發
一、依據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2 年3 月16 日修正(自112 年3月 20 日起適用)規定略以,
1.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:可進行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,免請假;
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,
日 內之病假處理方式。
2.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:請「公假」,
列 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。
3. 教職員工為照顧篩檢陽性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之0-12 歲子女而無法到校者,倘教職員工仍可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(
假 」(不支薪),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。
二、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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